修接管高鐵法源 交通部最快六月接管
在野立委全部缺席,交通委員會立委在20分鐘內就通過-「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,草案內容新增:強制接管營運後,被接管機構必須配合主管機關處置,接管期間的營運收入和支出,都得由接管的主管機關來支配。一旦修法再經二三讀通過後,交通部接管高鐵就有法源依據。
==交通部代理部長 陳建宇==
我們要做的事就是
讓今天的獎參修正案
能夠儘快的通過
讓高鐵的營運能夠順暢的運作
這才是我們最重要的問題
交通部表示會開始進行前置準備讓接管順利進行,原則就是讓高鐵繼續正常營運,高鐵公司所有員工的權益也不會受到影響,至於傳出高鐵公司可能再提新一版財務改善報告,交通部證實有耳聞,但不會因此暫緩既有的接管準備
==高鐵局長 胡湘麟==
聽到只是聽到外面的聲音
目前我們還沒聽到(高鐵公司)
任何有新的財改方案會提出來
目前來講 我們交通部處理的是
優先會是以接管的方案
來去做因應
至於接管的時間點,將在高鐵公司宣告破產,交通部給予八十天的改善期後啟動,預估接管時間應落在六到七月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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